各学院:
为提升心理委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自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提高大学生整体心理健康水平。学生处定于4月13日至4月20日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规范、系统的培训,使学生班级心理委员能够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体系;理解和掌握一些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学习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能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观察并及时报告同学中存在的各种心理现象,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能够增强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二、培训内容及主讲教师:
日 期
| 时 间
| 培 训 内 容
| 主 讲
教 师
|
4月13日
(星期六)
| 8:30-12:00
| 心理委员概述(产生的来历)、职责与要求(工作定位,特别是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介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途径方法、内容、原则),助人态度与技能
| 龚志萍
|
4月13日
(星期六)
| 14:30-17:30
| 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心理健康标准与基本策略:自我意识发展、健全人格塑造、意志品质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养成)
| 张正琴
|
4月20日
(星期六)
| 8:30-12:00
| 异常心理问题的辨识与心理危机干预办法和措施
| 雒焕国
|
4月20日
(星期六)
| 14:30-17:30
| 1.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其应对
2.参观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 雒焕国
张正琴
龚志萍
|
三、培训对象:全校班级心理委员(毕业班级和外出实习班级除外)、学校朋辈心理咨询员。欢迎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参加。
四、培训地点:学生综合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培训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一名主要学生干部带队,负责本学院考勤工作,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所有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认真参与,积极体验,做好笔记。
3.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上交一篇培训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