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级建设,强化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建设团结、守纪、勤奋的优良班集体,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根据《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班级工作量化管理实施办法》(河院发[2002]3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该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班级工作量化管理由我院书记负责指导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工作由辅导员落实,学生会、团总支负责提供考核相关工作的基础材料。
二、评定程序
1.评定材料的准备
评定材料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班级自身统计提交;另一部分依据辅导员和学生会各部考核材料统计准备;
2.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
3.考核结果公示;
4.将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结果上报。
三、班级考评内容和定量标准
班级考核总分值由基础分(60分)、任课老师对班级学生评学分(40%)和奖励附加分、负值附加分构成,计算公式为:
总分值=60+任课老师评学分×40%+奖励附加分-负值附加分
(一) 任课老师评学分
任课老师根据班级学生的上课出勤率、课堂纪律、气氛,学习等情况给班级评分,最后取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的评学平均分。
(二) 奖励附加分
1. 两委会健全,班委会人数在规定人数之内,工作协调,能充分发挥作用,能及时上报各项材料,活动能积极参加,分优、良、中分别加5、4、3分;
2. 对重视考风建设,学年内考试违纪率为0者加5分;违纪率低于学院平均水平者加3分;
3. 学风好,班级学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年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前三名者,分别加10、7、5分;英语四级(含六级)、计算机二级(二级及以上)通过率在同年级前三名者,分别各加5、4、3分。
4. 当年各类考级考证得分率乘以5计入总分(英语六级5分/人,计算机三级及以上3分/人,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3分/人,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按1-3分/人计分,各类考级考证总得分除以班级总人数即为得分率,只在考取证书的当年计算)。
5.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校园艺彩、园枫晚会、运动会集体项目等),每参加一次(项/个)加2分。
6. 班级工作手册情况按优、良、合格分别加5、4、3分;坚持正常的例会制度,班会、团会、政治学习及校院组织的活动每举办一次加1分;班级每开展一次有影响的主题教育活动加2分(10分封顶)。
7. 注重班级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讯稿被学院采用者每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8. 获一个“文明宿舍”奖励,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宿舍获校、院级通报表扬每个加1分(混合宿舍所在班级分别加分)。
9. 奖助学金完成率到达100%者加5分,达到学院平均水平者加3分。
10. 在校、院团总支学生会担任主要职务者每人加2分,一般干部每人加1分(就高原则)。
11. 班级党员比例在同年级前三名者分别加5、4、3分。
12. 学年早操出勤率达到98%、95%、90%、85%、80%者分别加10、8、6、4、2分。
13. 毕业班考研/专升本率、毕业班就业率达到学院平均水平分别加3分。
14. 班集体获得国家、省、市(校)表彰奖励分别加10、8、5分;班集体在学院组织的文体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加5、3、2分。
15. 学生个人在体育比赛、文化艺术比赛、学科大赛、科技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励者按以下等级加分(校内按比例正常评选的先进个人不计分,班集体获得奖项加分后参加个人不再加分,20分封顶):
奖项
加分
级别
| 破记录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胜奖/鼓励奖
|
国家级
| 8
| 6
| 5
| 4
| 3
|
省 级
| 6
| 5
| 4
| 3
| 2
|
市/校级
| 5
| 4
| 3
| 2
| 1
|
院 级
|
| 3
| 2
| 1
| 0.5
|
注: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5、6名按三等奖加分,其他按鼓励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16. 本班好人好事(抗灾抢险、抢救伤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受到校级表扬的每人每次加5分,受到院级表扬的每人每次加3分;
17. 学生学术论文、文学艺术创作、科技发明、调查报告、文学作品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发明专利者,每篇(项)分别按国家、省、市、校级加10、8、6、4分;
18. 其它加分项,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酌情加分。
(三)负值附加分
1. 班级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在学生评优、评奖、测评、资助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报送不及时,差错率高,按情况减1-5分。
2. 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学生缺勤率高于5%、10%、15%,每次分别减1、2、3分。
3. 班团干部不能按时参加学习、会议或不及时上交各种材料的,一次减1分。
4. 值周劳动不及格每人次减2分。
5. 学生宿舍被公寓学校或学院每通报批评一次减2分。
6. 班级出现重大事故减8-10分;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者,每人次分别减1、2、3、4、5、7分;
四、考核相关说明
(一)班级学生有重大事故发生者,在评优中一票否决;
(二)考评按本科、专科层次分年级考评;
(三)若在班级考评中出现本办法未涉及到的情况,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实施。